为什么我要显得比较极端

张五常在《经济解释》的前几章一再重复:

科学不是求对,而是求错但希望没有错。

这句话初读起来很拗口。其对应的英文单词是”refutability”,内地译作“可证伪”,张老又说这译得不大正确。细想一下,“可证伪”失却了“求错但希望没有错”的那种矛盾但严谨的科学精神。

我们不是全知全能的神

科学的理论帮助我们正确地认识这个世界,依据科学的理论作决策,是希望可以得到预期的结果。如果理论绝对正确,预期的结果就必然可以得到。譬如,我们知道牛顿第二定律,作用力等于反作用力,用拳头砸墙的时候,只要力度够,墙自然会倒,但拳头必然会受伤。知道了这个,我们要砸墙的时候,不会傻到用拳头,而是用其他物件,比如锤子。

从理论上来讲,如果我们知晓了全世界的所有正确理论,我们的所有决策都将得到预期的结果,丝毫不会差。用编程思维可以很好理解,每一个编写的程序都有内在逻辑,输入一旦确定,输出必然确定。但问题是,我们不可能全知全晓,即使科学取得了如此巨大的发展,相比于未知,仍然是不值一提。也即,

我们不可能破解这个世界所有的内在逻辑。

我们的行为需要有所依据

我们的行为取决于我们的选择,而我们的选择必然有所依据,这个依据可以理解为我们个人所掌握的“理论”。

有的理论是天生就会的,写进了基因。比如口渴,我们本能知道喝水可以解决“口渴”这个问题。“喝水可以解决口渴”就可以算是一条内嵌于本能的理论。

但世上的绝大部分问题远没有“口渴”这么简单,譬如“赚钱”。我们想要赚好多钱,但怎样才能完成这个目标呢?商界大佬们和成功学大师们众说纷纭,各自提供自信的“赚钱理论”。细看一下,好像每个“理论”都没错,但听完之后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这些理论都是空泛的、模糊不清的、缺乏操作性的。张老在书中说,

模糊不清的理论,是不能被验证的。

书中举了马克思理论作为例子,该理论中的“剩余价值”就是一个模糊不清的概念:

马克思说“剩余价值”是资本家付工资后所余下来的,但其他的生产成本还没有全部减除,又怎么可以说是剥削工人之所得呢?

概念是理论的基础,如果概念不清,理论也就空洞无物。例如,如果对“工作”的概念定义不清,就无法形成有效理论,指导我们在工作中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将行为选择的一条依据极端化,就变成了一条原则

我们要接受不完美的理论

一个好的理论,或者说是实用的理论,应该像一个详细的教程,每一步都有明确的做法,而每一个做法都应该有一个可预期的确定结果。这样的好理论实在太少了,所以我们才会有那么多的迷茫和不知所措。

倘若接受了我们不可能全知全晓的既定事实,而我们的行为又要有所依据,我们就必须接受很多“不完美的理论”。可以说所有的理论都是不完美的,但有“更优”和“更劣”的区别。张老说:

科学的进步,不是因为对的理论替代了错的,而是有较广泛解释力的,替代了较狭窄的。

至于如何判别怎样的理论才是更优理论呢?张老从反面给了几个提示

  1. 特殊理论不是好理论;
  2. 套套逻辑不是好理论;
  3. 模糊不清的不是好理论;
  4. 互相矛盾的不是好理论。

怎样的理论是更优的理论

张老在书中第4章还提到施蒂格勒的一段文字,对其大加赞赏

The criterion of congruence with reality should have been sharpened——sharpened into the insistence that theories be examined for their implications for observable behavior. Not only were such implications not sought and tested, but there was a tendency, when there appeared to be a threat of an empirical test, to reformulate the theory to make the test ineffective. Economists did not anxiously seek the challenge of the facts.

张老这样翻译:

与事实相符的准则是应该尖锐化的——尖锐地坚持理论的含意要受可以观察到的行为的审查。然而,不仅这些含意没有被找寻及研究,还有的倾向是,当一个含意受到事实验证的威胁时,理论就被修改,使验证无效。经济学者不渴望事实的挑战。

这段话里的所谓“尖锐化”,我将其理解成“极端”。所有极端的理论都是清楚无误的,丁是丁,卯是卯,非常具体,非常清晰,非常确定,具备非常强的可执行性,不能一会应该这样,一会又变成了那样。

但另一方面,极端的理论非常容易被推翻,因为它具有非常强的可验证性,只需找到一个反例,这个理论就作废了。

废掉的理论,当然可以加一个局限条件,把那个反例排除,理论依然成立,但已经成为了一个适用范围更窄的理论,也就是没那么极端了。

因此,我应该可以这么理解,所谓对个人更有实用价值的理论应该是这样的:

极端的,但又还没有被推翻

我们都应该有些科学精神

在我的理解里,科学家们的工作是这样的,

根据已有的经验,大胆地提出一个极端的最有可能正确的理论,然后小心翼翼地不断用事实试图推翻它。

这是真正的科学精神。

直至这个理论被推翻之前,这个理论就是我们对这个世界在某一领域里最接近真理的一个认识。

我们一般人其实也应该是这样的,只不过我们提出的理论没有那么普适性而已。说的再简单点,这个过程就是所谓的“试错”。勇敢地试,发现错了,赶紧改,继续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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